8月3日,威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威海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威海市记者提问。6月29日,威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报经7月29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施行。
《条例》涵盖了公共服务国际化、人文环境国际化、产业经济国际化、保障措施等四大方面,是威海市首部对外开放领域的综合性地方法规,目的是为了深入实施城市国际化战略,进一步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和整体实力,推动威海市由开放城市迈向国际化城市。《条例》共五十二条,分为总则、公共服务国际化、人文环境国际化、产业经济国际化、保障措施和附则等六章。
关于公共服务国际化方面
《条例》第七条至第十六条,立足于完善涉外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涉外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市统一的涉外服务热线,提供即时多语种服务。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多元化涉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国际消费纠纷合作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涉外消费维权的投诉举报;对因无法通过正常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外籍人员,有关部门可以给予必要的法律帮助。立足于解决外籍人员普遍关心的医疗、教育等问题,规定加强国际化医疗环境建设,探索开设国际门诊、国际病房,提高涉外医疗服务能力。组织规划建设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能力的中小学校,配备与之相适应的师资力量;外籍人员子女需要进入本市公立中小学校学习的,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相关手续等等。同时,《条例》还规定,规划建设或者改造一批国际街区和社区,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原生态生活服务环境等等。
关于人文环境国际化方面
《条例》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主要从加强城市形象宣传推介、国际友城建设、涉外文化交流和健全会议大使、人才引进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提升威海市对外籍人员的吸引力。比如,立足于威海市特色海洋和生态优势,规定培育特色海洋文化节庆活动、培育壮大国际精品体育赛事品牌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品牌等内容,着力建设国际休闲运动城市、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立足于加强国际间教育、医疗和文化交流,规定支持驻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国际间合作办学、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鼓励本市医疗机构与国外医学院校、医疗机构等开展技术合作,鼓励举办涉外文化交流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本市优秀传统文化。立足于加强城市国际化建设的人才智力支撑,规定建立健全人才国际合作交流机制和国际化人才引进制度,在居住、工作、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对引进的人才提供便利。鼓励企业利用海外人才等国际创新资源,在海外建立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关于产业经济国际化方面
《条例》第三十条到第四十三条主要从制定产业国际化相关规划和政策、构建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培育壮大本市发展重点产业、发挥园区带头作用等方面入手,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立足于打造国际化的产业经济环境,规定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国际化消费环境和构建国际化交通系统等相关措施。立足于培育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规定建立国际化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海洋经济体系,建设国际水准的生态治理运行体系,打造蓝碳产业发展领先城市,为全市碳达峰、碳中和贡献蓝色力量。此外,《条例》还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的原则,在鼓励和支持本市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同时,还支持引进和培育专业国际展览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色会展品牌;鼓励国际涉海保险机构在本市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国际涉海保险业务的发展等等。
关于保障措施方面
《条例》第四十四条至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城市国际化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予以保障,并规定建立城市国际化战略指标体系、健全市长国际经济咨询委员会制度和城市国际化考核评价制度,通过提前谋划和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条例的有效落实。二是加强宣传培树典型。规定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国际化相关知识、规则的宣传教育,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有利于促进城市国际化的交流合作;对城市国际化促进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作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员,可以授予“威海市荣誉市民”称号或者授予“威海友谊奖”。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