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通讯员 宫小栋
近日,记者从威海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下月起,三批五类集采医用耗材将陆续在威海市落地执行。其中,3月3日,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将在威海市相关医疗机构正式实施;3月10日,省际联盟冠脉导引导管、冠脉导引导丝和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威海市落地;5月8日起,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也将在威海市执行。
为确保上述各类医用耗材在威海市参加相关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威军队医疗机构)以及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顺利执行,市医保局于27日分别下发通知,对三类医用耗材在落地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作出明确安排。
在采购周期方面,依据市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3月3日起正式执行,首年采购周期从今年3月3日持续至2026年3月31日;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5月8日起执行,首年采购周期为今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31日;3月10日起,省际联盟冠脉导引导管、冠脉导引导丝和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威海。
为做好上述医用耗材落地威海执行过程中的供应监管工作,市医保局要求各区市密切关注供需动态变化,及时对短缺风险进行研判,督促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做好产品调配工作,一旦发现中选企业存在不能保障质量和数量等问题,将依据采购文件和协议约定及时处理。
在落实医保支付等配套措施方面,通知明确居民医保参照《关于执行山东省第三批医用耗材和省际联盟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威医保函〔2023〕22号)执行,职工医保参照《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工作的通知》(威医保发〔2023〕56号)执行。
在规范采购执行方面,市医保局要求各区市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的监测,将医疗机构执行协议情况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同时,重点关注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的完成进度,以及是否存在大量使用非中选产品等行为。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批五类集采医用耗材落地执行后,将进一步优化威海市医疗资源配置,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疗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