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通讯员 王炳平
日前,周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海峰路北由西向东行驶左转弯时,与刘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北上夼村路由东向西行驶发生碰撞,造成周某某受重伤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经医院诊断,周某某脑挫伤、创伤性侧脑室内出血、全身多处骨折和挫伤,面对高达十万余元的高额治疗费时,周某某家属一筹莫展。威海交警四大队事故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周某某家属进行沟通,告知其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其先期垫付抢救费用,并耐心的讲明救助基金办理流程及相关规定。救助基金工作人员于第一时间与医疗机构沟通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对伤者先行抢救,同时协助伤者家属办理相关垫付申请手续,成功地帮助伤者周某某申请了12万余元的抢救费用,因及时救治,周某某转危为安。
威海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申请救助基金垫付的条件有以下四种: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4、单方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