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通讯员 刘云鹏
3月26日,田某生骑威海0426287号电动自行车沿天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省道204二龙山岗时闯红灯,与李某锋驾驶鲁FH010K号小型越野客车沿省道204由南向北行驶时相撞,造成田某生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田某生立即被送往威海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经诊断,田某生右股骨骨折,多发性骨盆骨折,颅骨和面骨骨折等,受伤严重,为进一步治疗又转院至文登整骨医院救治。巨大的抢救费,给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增加了负担,伤者家属四处奔走寻求帮助,民警了解到伤者家属的实际情况,认为田某生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中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一条,本着救人救急的原则,对田某生亲属提出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伤者开辟了绿色通道,在民警和医院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很快办理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手续。成功为田某生申请到38716.00元救助基金款,极大地缓解了田某生一家经济上的压力,田某生的伤势得到有效救治。
威海交警提醒:驾驶非机动车,请遵守交通法规勿闯红灯,同时建议广大驾驶人员在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