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通讯员 秦蕾
2月24日晚,赵某航无证驾驶小型轿车由威海市高区丹东路邮政局驶出后借道左转弯时,与王某明驾驶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明重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王某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因王某明主要伤在头部,伤情危重,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王某明系外地来威务工人员,女儿远在千里之外,只和妻子两人在威生活,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经初步审查该案件,民警认为王某明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的条件,马上将救助基金的相关政策向王某明的妻子进行告知,亲自为王某明办理申请手续,及时为王某明申请了4.7万余元抢救费,为王某明的治疗奠定了基础。
虽然王某明在此次事故时佩戴了安全头盔,但由于佩戴不正确,未将头盔卡扣扣上,导致事故发生时头盔脱落,加重了自身的伤害后果。
威海交警郑重提示广大驾驶人:为了自身安全,驾驶摩托车或电动二轮自行车时一定按要求正常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