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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救助基金来帮忙

2021-12-31 13:27:5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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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17时24分许,卢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威海市柴峰路一品莲花售楼处东侧时,与另一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卢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另一二轮电动车驾驶人驾车离开现场。

事故发生后,卢某被急送往医院抢救,通过医疗机构了解到,卢某因其伤在头部,主要伤为颅骨骨折与脑挫裂伤等,如不及时治疗,很有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事故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卢某与其妻子均系残疾人,家中的孩子正在上中学,还有年迈的父母与其同生活在一起,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经初步审查该案件,威海交警二大队民警认为卢某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的条件,马上将救助基金的相关政策向卢某的妹妹进行告知,亲自为卢某办理申请手续,及时为高某申请了1.5万余元抢救费,解决了卢某的燃眉之急。

虽然卢某在该次事故中没有过错,但卢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了自身的伤害后果。

威海交警郑重提示广大驾驶人:为了自身安全,驾驶电动二轮自行车也请一定佩戴安全头盔。(秦蕾)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