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06日20时0分许,鲁某刚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沿南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孙某政违规停放在路边的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鲁某刚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鲁某刚立即被送往威海海大医院进行抢救,经诊断,鲁某刚重度颅脑损伤,颅底骨折,伤情十分危重,现处在昏迷之中,抢救费用高达15万元,给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增加了负担,伤者家属四处奔走寻求帮助,民警了解到伤者家属的实际情况,认为鲁某刚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的条件,本着救人救急的原则,对鲁某刚亲属提出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为伤者开辟了绿色通道,与医院和保险公司等多方联系,帮忙准备相关的材料,12月16日成功为鲁某刚申请到87365元的救助基金款,极大地缓解了鲁某刚一家经济上的压力,鲁某刚的伤势得到有效救治,此案件正在处理中。
威海交警提醒:当事人鲁某刚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鲁某刚未安全佩戴头盔加重了伤害后果,为了自身安全,我们建议广大驾驶人员在驾乘二、三轮摩托车出行时应佩戴安全头盔,并安全佩戴。(隋云涛 刘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