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通讯员 宫小栋
为加快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惠民,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12月12日,威海市医保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参加本次集采的相关医疗机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规定执行山东省第三批药品(中成药专项)集采中选结果,销售中选药品。
此次集采是山东省医保局在组织国家7批、省级2批共365种药品集采和落地工作基础上首次开展的中成药专项集中带量采购工作,67个纳入集采范围的药品涵盖内科、外科、骨伤科、眼科等临床学科。本次集采,共有155家企业积极参与申报,涉及330个产品。全部中选结果于今年11月8日产生。通过报价、竞价,中选药品平均降价44.31%。其中价格降幅最大的是银杏叶片,由原来的39.9元/盒降至4.8元/盒,降幅达87.97%。
威海市医保局在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此次集采的“时间表”,中选企业在2022年12月19日前将中选产品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按中选价格挂网,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供医疗机构购进适量中选药品备货。2022年12月30日前,药品采购联合体牵头医院为代表,统一与中选企业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签订购销协议。中选生产企业作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须及时、足量满足医药机构用药需求,包括约定采购量以及超过约定采购量的部分。协议期内,医疗机构须完成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约定采购量完成后,中选企业继续按照中选价格供应,超出约定采购量部分,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需求适量采购价格适宜的其他药品。
威海市医保局同时要求各区市医保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药品情况的监测,督导医疗机构强化履约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