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刘洁
6月6日上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省威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李树谦,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负责人张海灵,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林峰,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工作负责人梁静,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科长李润介绍《威海市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公报》有关情况。
在环境空气方面,威海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六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继续保持全省第一。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分别为5μg/m3、18μg/m3、0.8mg/m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20μg/m3、40μg/m3、4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分别为43μg/m3、24μg/m3、145μ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70μg/m3、35μg/m3、160μg/m3),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在全省第一个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过渡时期第二阶段目标(25μg/m3)。全市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6.14至7.16之间,未出现酸雨。
水环境方面,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指数居沿海7市第1位、全省第3位。全市13条主要河流共设13个市控以上考核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其中11个断面水质优于或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占84.6%;2个断面水质达到IV类标准,占15.4%。
全市12个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优良状态。崮山水库、所前泊水库、郭格庄水库、武林水库、米山水库、坤龙水库、后龙河水库、逍遥水库、湾头水库、纸坊水库、龙角山水库和乳山河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市近岸海域国控点位40个,一类海水占75%,二类海水占25%,海水水质优良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全省第一。
土壤环境方面,2021年,全市地方土壤环境监测网中3个一般风险监测点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7个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结果也均低于相应标准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
声环境方面,全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监测值范围为52.4~54.6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均为“较好”等级。全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监测值范围为66.2~68.7分贝,文登区和乳山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好”等级,威海市区和荣成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较好”等级。
辐射环境方面,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市区电离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区间范围为99~181纳戈瑞每小时(nGy/h),处于威海市天然辐射水平正常范围内。
2021年,威海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7.11,全省最好,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要求(≥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