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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起威海市区居民住宅集中供热执行新价格

2023-10-08 20:20:0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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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威海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部门印发通知,自2023年10月7日起调整市区(含环翠区、国家级开发区)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

据了解,此次居民住宅供热价格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改革供热计费面积。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不再按使用面积计费,调整为按专有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统称套内建筑面积,下同)计费。二是适当上调供热价格。居民住宅集中供热按面积计费的,由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5元调整为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24.5元。对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并按热量计费的,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由每平方米使用面积7.5元调整为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7.3元;计量热价由每吉焦35.7元(每千瓦时0.1285元)调整为每吉焦42.84元(每千瓦时0.1542元)。

此外,为不增加困难群体用热负担,对市区城乡低保和特困家庭用热,保持供热价格水平不变,只改革计费面积,按面积计费价格由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3元调整为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8.8元。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等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面积计费价格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4元。

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市区居民住宅供热价格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和安全稳定供热需要,考虑了居民用户承受能力,同时兼顾供热企业经营成本等因素,并对城乡低保和特困家庭用热给予政策优惠,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热价调整影响。

来源:威海日报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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