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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水文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

2023-09-28 17:47:2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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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丁艺

9月27日下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水文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姜会杰,威海市水文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梁鲁冰,威海市水文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建光介绍《威海市水文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威海市水文管理办法》于2023年9月15日经威海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9月17日印发,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共分7章36条。

总则

主要内容是办法出台的目的和依据、适应范围、政府职责和经费保障、管理部门,阐述了相关单位部门在水文管理中的职责。

规划与建设

主要内容是水文发展规划编制主体和程序、规划内容、水文站网建设、水文测站分级分类、专用水文测站的设立和管理等。明确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迁建、改建水文测站或水文设施,在我市从事水文活动的单位应当接受市水文机构的行业管理。

监测与情报预报

明确提出市水文机构在做好水量、水质及水环境监测和调查分析的同时,加强区域用水总量监测,对监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评价,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雨水情信息。同时,对雨情、水情、旱情信息和洪水情报预报发布主体和权限作出了规定,明确了水情预警预报信息由水文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向社会发布,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随意发布。

资料汇交与管理使用

明确水文监测资料实行统一汇交制度,对水文监测资料汇交的主体和时间、水文监测资料的整编、存储、保管和加工以及公开利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国家机关决策和防灾减灾、国防建设、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需要使用水文监测资料和成果的,无偿提供;对其他情形需要使用水文成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保障措施

明确市、区县政府将水文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完善水文投入机制,保障水文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明确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准,规定了禁止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的活动内容,确保了水文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律责任

明确规定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附则

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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