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财政局副局长闫俊达介绍《威海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威海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于2022年2月10日印发并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威海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工作,支持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引导威海市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提供政策保障。
主要内容
《办法》分8章,共73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明确了办法起草的依据、引导基金的定义、引导基金资金来源、投资方式及投资原则。
第二、三、四章为管理机构、投资原则、投资决策。主要明确了市直有关部门及威海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在引导基金管理中的职责;引导基金重点投资领域、参股各类子基金出资比例、注册地、投资威海市范围内企业的资金比例、存续期和基金投资模式,对子基金与“信财银保”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融合互动做了规定;明确了子基金设立申请条件、申请程序。
第五、六、七章为收益分配、风险控制、考核监督。主要明确了引导基金退出途径、投资收益的上缴、对子基金管理机构奖励及社会资本的让利等;规定了托管银行的条件,基金禁止从事的业务范围,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监管、暂停出资条件、子基金管理机构重组或更换情形、引导基金退出情形和基金终止运营清算情形;明确了绩效考核制度、追责免责机制、子基金排名考核和投资进度考核、约谈制度。
第八章为附则。主要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日期。
《办法》主要突破点
进一步优化了管理架构。坚持“政策性引导,市场化运营”的原则,切实“管好两端,放开中间”,取消了基金设立的政府审批决策环节,由引导基金投决会自主决策基金的设立和项目投资。将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专项基金纳入政府引导基金管理范畴,进一步聚合资金,避免基金投资碎片化。
进一步完善了基金奖励激励机制。通过明确让利、投资奖励等方式,提高基金投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导向性作用。
促进了部门联动和投贷联动。通过提出和规定定期会商、项目库共享、基银企合作、基金与信财银保平台合作互动、基金与专项资金联动支持等方式提高基金管理运营效率。
建立了尽职免责机制。给予种子期、初创期投资更大的政策包容性,对于市级天使投资基金及其参股子基金投资造成损失,但不存在利益输送和道德风险的,不追究相关机构、团队和个人责任。
强化了风险管控机制。通过规定基金托管银行事宜,明确基金禁入范围、暂停出资、终止情形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基金风险防控。
加强了考核监督。通过整体绩效、基金排名、约谈制度,促进基金严格按照政府导向和市场化要求管理运营,实现基金的滚动可持续发展。
重点支持的领域项目
支持威海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项目;
聚焦威海市七大产业集群、十条优势产业链,支持新兴、优势产业集群做大做强,重点投向医药医疗器械产业、碳纤维等复合材料产业、纺织服装产业、打印设备及智能服务终端产业、海洋生物与健康食品产业、轮胎产业、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汽车产业、钓具产业和电机产业;
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突出支持各类创新型企业和重点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支持威海市冲击新目标企业新上项目和转型升级项目;
支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产融结合、跨国并购项目。
采取的投资模式
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为确保基金充分发挥引导效能,活化丰富引导基金投资模式,可采取股权、债权或股债结合等方式,开展多样化投资。
市级引导基金可以联合省级和县(区)级引导基金,对市政府确定的新旧动能转换和“双招双引”重大产业项目,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项目基金,通过政府领投、市场跟投、投贷联动,支持项目落地。
同时,加强子基金与银行金融机构对接,开展“基银企”合作,实现投贷联动,放大政策效果。强化基金与惠企资金“一站式”服务平台中“信财银保”的融合互动,将子基金投资作为“信财银保”业务评级指标项,给予适当加分。依据业务评级结果,子基金投资企业可以通过惠企资金“一站式”服务平台申请相关扶持政策。同时,将企业在惠企资金“一站式”服务平台的业务评级结果,作为子基金投资的重要决策依据。(毕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