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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交警六大队为事故伤者申请救助基金

2021-10-25 14:00:3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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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获悉,8月28日,沈某叶与张某驾驶的轿车沿省道204由南向北行驶时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沈某叶受伤。威海交警六大队了解到沈某叶的家庭情况无力承担医疗费,随即为沈某叶申请救助基金。近日,救助基金已申请成功,极大地缓解了沈某叶的家庭经济压力。

据了解,8月28日07时15分许,沈某叶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沿白鹿屯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204 28KM+20于家英村路口时,与张某驾驶的轿车沿省道204由南向北行驶时相撞,造成沈某叶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沈某叶立即被送往威海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伤者家属从医疗机构了解到沈某叶伤情危重,还处在昏迷之中,每天的医疗费需上万元。高额的医疗费给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增加了负担,伤者家属四处奔走寻求帮助。随着办案工作的推进,六大队民警了解到伤者家属的实际情况,认为沈某叶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的条件。本着救人救急的原则,民警对沈某叶亲属提出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随后,民警与医院和保险公司等多方联系,帮忙准备相关的材料,10月8日成功为沈某叶申请到71019元的救助基金款,极大地缓解了沈某叶一家经济上的压力,沈某的叶伤势得到有效救治。

交警提醒:当事人沈某叶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按交通标志让行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部分原因,但沈某叶未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了伤害后果,为了自身安全,民警建议广大驾驶人员在驾乘二、三轮摩托车出行时应佩戴安全头盔。(丁艺 刘云鹏)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